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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岳玉琴 我去外地送大法资料时,被便衣警察非法抓捕,关押了7天,被罚人民币4千多元,出来时家人被迫代我写了“保证书”,我按了手印。严正声明:所写“保证书”及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2/1102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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