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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咸玉春 我年近80岁,在我女儿遭受迫害时,我担惊受怕,委托别人办理“保外”,并在有对大法不敬的“申请书”上签了字,既害别人,又害自己。现在我认识到大法是最好的,对大法的不敬就是犯罪。声明:我的那个签字作废。从今以后珍惜大法,好好修炼,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2/1102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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