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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雷辛和 我曾被乡派出所非法送至看守所一个多月,回来后知道别人为我代写了“不炼了”的保证,虽然是别人写的,我也要在此严正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2/1102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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