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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彦霞 几个同修一起买了个复印机,由于办事不慎重,时间不长就被邪恶破坏了,我因此受到牵连。几天后我被叫到公安局,家里人为了让我早点回家,背着我写了一份“保证书”,并让我按了手印。回家后通过学法,自己悟到做错了,特此声明:所写的“保证”、按的手印一律作废。今后要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4/1103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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