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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耿便婵 我是98年经别人介绍得法的,“自焚事件”后被叫到乡里,因为学大法不深,思想不坚定,所写下的“保证”、签过字等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4/1103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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