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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莲芳 我是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后身体从病弱到强健,受益很大,可是在99年7.20后,地方恶警把我们小区的大法学员找到派出所,让我们写“不炼功、不進京上访”的保证书,我们都不写,最后恶警按上边要求写完让我们签字画押,于是就随着其他学员一起签了字,但事情过后一直到现在心里还不舒服。特此严正声明:当时在“保证书”上的签字画押作废。信师信法,做好三件事,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5/1104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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