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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谭菊英 我于2000年9月28日在被非法劫持到派出所强迫签名,当天又送到公安局拘留所,第二天要我必须签名才放我,我就再次签了名,10月1日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我们村上一共7~8个人到我家来监视我,当年12月份功友们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后,就将我列入黑名单,强迫照相、签字,尔后三番五次来我家监视、搜查,并恐吓家人,直至2002年,在这2年期间被迫签的不符合大法的字和骗我签的字一律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6/1104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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