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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鲁业国 我2000年9月28日被非法抓捕,在派出所被强迫签名,当天送关在公安局拘留所,第二天必须签字才放人,当年12月29日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非法抓捕,关押到2001年2月19日,由大儿子代签字后放回。在这几年迫害中三番五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和送精神病院迫害期间,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名行为,坚决否定。特此声明:所有儿子帮我签的字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6/1104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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