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晶云、元计娥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从新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6/110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