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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唐坤义、张瑞华

    99年7.20后江××邪恶集团发动迫害法轮功,我们失去了学法、炼功和相互交流的好环境。由于对师父讲的法理悟得不好,2004年3月的一天晚上,4个警察闯入我家,因搜到三份大法资料,我们被叫到派出所。警察问完话后,让我们在记录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后来通过学法,我们意识到当时的所为是配合了邪恶,特此严正声明:在记录上的签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我们要更加坚定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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