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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光 99年7月20日以后,林业局公安局的人找我写“保证书”,不让再宣传法轮功了。由于怕心我说了谎话,按照他们说的写了“保证书”。乡政府也让我写“保证书”,不让再炼法轮功了,因为我有怕心,违心的说了假话,写了“保证书”。现在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修大法到底,跟上老师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7/110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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