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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惊春 以前在看守所写的一些“保证”,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声明作废。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加倍弥补过失,揭露邪恶,用实际行动来兑现史前的誓约。做一名够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9/1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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