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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莲子 由于学法不深,存在怕心,曾在派出所事先写、印好的材料上给亲属做了“保证”,签写了自己的名字,给大法带来了不良影响,特声明在“保证书”上签名作废,今后要认真学法,努力实修,护法、正法,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9/1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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