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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宏华 2005年6月10日下午,我被邪恶绑架并关押15天,关押期间,邪恶骗我儿子、女儿代我写“不修炼保证”;我因正念不足,配合了邪恶做“口供”笔录并印了手印,在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9/1106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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