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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秉春 99年得法,由于我学法少,在99年7.20是写过背离大法的文章、交过书。现我决心从归大法修炼,随师正法,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现郑重声明:以前我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19/1106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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