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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廖明珍 在我初学大法时,恶警和街道办来找我,要我写“保证”。我没文化,由他人代写交了去。严正声明:过去写的“保证”、“认识”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0/110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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