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鲜军
我于2000年6月6日到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看守所期间所写的假保证一律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1.26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7/7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