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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冬梅 我叫韩冬梅,1999年7月23日,厂领导找我,让我写不练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就不许回家。由于我平时学法不深,产生了怕心,怕伤害到自己的名利情,写了违背自己心愿的“保证书”和所谓的“认识”,并将大法书籍都烧了。事后,我感到万分的痛悔。我愧对伟大慈悲的师父,无颜面对精进中的同修们。今我严正声明:当时所做所为,绝不是我个人自愿,同时也是违背了宇宙真善忍法理,全部作废无效。我要用实际行动弥补我的过错,今后在任何压力面前都要坚定正念,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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