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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清 我是1998年12月得法的,身心受益,但自1999年7.20日后,由于怕心,在邪恶逼迫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现在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好回家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1/1108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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