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艳、张艳秋
我们现在声明自己在任何情况下所说与大法标准所背的一切作废,成为坚定实修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4/9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