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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曾凡秀 2005年5月,我去讲真象被恶人告发,邪恶非法判我劳动教养三年。我的孩子们不服,上诉要求复议。在邪恶的压迫下,孩子们在复议书上写我没有交书和资料是不对的,还说“今后不炼了”等等。那不是我的本意,但上面印着我的名字。严正声明:复议书上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词一律作废。今后一定加紧学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3/1110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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