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仁菊 今天街道办610强迫代我写的“自我认识”全部作废。邪恶不配代表我。我是大法弟子,由我的师父说了算。今后我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3/11101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