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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秉芳 1999年10月我到北京证实大法,回来后,在家人的压力和逼迫下,我给居委会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2002年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儿子在恶警的逼迫和欺骗下代我写了“保证”。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及我的家人所有对大法不敬和有损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不承认邪恶的迫害,加强学法,坚定正念,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5/111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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