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巧娥 我自从修法轮大法后,整个人生世界观都改变了,事事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衡量自己,渐渐达到修炼人的标准。99年7.20后,在劳教所受到邪恶残忍的迫害。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5/11115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