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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蕊琴 我是1999年初得法的,7.20以后邪党不让炼了,派出所几次让写“保证书”和压手印,当时我出于无奈,写了所谓的“保证”,也压了手印,现在我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6/111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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