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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纪全春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在修炼中认识到了师与法的伟大。但在受迫害中,做了不应该做的。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的对不起师父与大法的一切作废。今后走好修炼之路,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6/111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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