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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穆春波

    99年7月,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我依照公民的合法上访权利,到省政府上访,回来后,街道人员多次骚扰我,迫于压力我写下了所谓的“不修炼”保证,并且读了一些诬蔑大法的话;2000年2月13日我再次去北京上访,中途被恶警截回,被关在拘留所,40天后在高压下又写了所谓的“不炼功”保证,同时又被勒索了1000元;回家后,单位又逼迫我写了所谓“保证”才让上班;上班后在2000年10月前后,委主任来到我家,又逼我签了名;2003年当地派出所拿了一张纸到我家让我摁手印,我糊涂的顺从了:2003年6月份派出所找人替我写了一份什么东西,并替我摁了手印。声明:这些年我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返回到正法修炼中来,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8/11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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