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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兰 我是95年3月20日修炼法轮大法的,自修炼大法以后,我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我万分敬仰我的恩师,相信法轮大法。但2000年11月中旬在劳教所写了“三书”,回家后又写了“保证书”,为此我心中一直是自责、悔恨,今天我郑重声明,我写错了,全部作废。我知道这是我修炼中的一个污点,无法弥补的罪过,自今以后我要精進实修,做好三件事,做一个让师父放心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8/1113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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