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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景兰 2005年的一天,有人把我找到派出所,说让我给证实两件事情,我没答应,他们就代我写了一份材料。写的内容是啥,我也不知道,写完后叫我签名。当时我有怕心,怕他们不让我回家,我就签了。严正声明:签名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8/1113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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