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仁莲 我因证实法于2001年11月被邪恶抓捕,并被非法判劳教二年。2002年,在邪恶的劳教所里,由于有怕心和求安逸心,我被邪恶牵着鼻子走,主动邪悟,写了诋毁师父、诋毁大法的“三书”,甚至还助纣为虐,误导其他同修邪悟,向邪恶的610“认错”,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回来后,我被同修叫醒,对自己在劳教所的所作所为痛悔莫及。严正声明:在劳教所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正法路,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曾经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9/11141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