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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淑琴 我于2004年9月21日被邪恶第二次非法判一年劳教。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修炼不精進,人心太重,再次向邪恶妥协,写了“悔过书”和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文字。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文字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学好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29/1114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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