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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思清 2001年,我因炼法轮功被非法送劳教,在邪恶高压下,我写过所谓“三书”。同年回当地后,在公安局、派出所及单位保卫科,我又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严正声明:以往说过、做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作废。加倍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9/30/111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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