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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喜娟

    我在1996年7月得法,我身体和精神状况受益很多,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可是由于我学法不深,在1999年大法开始被迫害时,在街道被逼迫签了名,内容不让看也看不懂,还拿走了二本大法书;在2000年由于去北京又被派出所抓去按了手印,内容不懂;2001年在家中被非法抓走,丈夫去要我,在派出所签了名,内容不知,过后我认识到我犯了罪,一直不知如何弥补。我现在郑重声明:在无知的稀里糊涂的状态下,所有违背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坚决的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我要做好三件事,坚修法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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