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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柱娥 我是2004年得法的,99年7.20中共镇压法轮功以后,我女儿因多次去北京证实法而被拘留劳教,先后4次,每次我都劝他写“保证书”,并写信叫她不要修炼了。现在想起来是极不应该的,我通过学法修炼,认识到过去的所作所为是完全错误的,在此我严正声明:过去一切不敬师、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这种毁灭大法学员及众生的邪恶安排和迫害,坚信师父,正信正念,做好师父要求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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