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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洪德 99年7.20刚过,居委会拿着印好的“悔过书”叫我签名,因认识不足,随和着签了;惭愧的是,在一次去教养所参观时,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在不知不觉中又写了“悔过书”,又犯下了滔天大罪。可是师父并没有抛弃我这个不争气的弟子,依然在呵护着我,真对不住慈悲的恩师。我郑重声明:两次在我正念不足情况下所写“悔过书”作废。我要学好法,加强正念,做好三件事,永远坚定的跟着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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