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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唐碧华 我于98年5月得法, 99年7.20后。我单位以统一的格式打印好了的表格,要我们签名表态“不炼了”,当时在压力下我签了名“不炼了”。今严正声明签字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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