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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美蓉 在女子劳教所期间,因自己执著亲情写了“悔过书”,虽然12天后即写了声明悔过书作废给劳教所。但保外就医回家后,在派出所又写了保证书“不外出聚集”。修炼是严肃的,凡是以前所写的“保证”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永远坚修大法紧随师。将修炼的路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2/18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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