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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百芳 由于自己不能深入学法,常人心太重,配合了邪恶,做了有损于大法的事情。事后我痛悔万分。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加强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111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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