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金华
在邪恶逼迫下所写的“悔过书”,现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3/111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