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峰利
我口头向单位同意了不讲真象,现声明作废。继续走正师父安排的路,继续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7/111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