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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桂兰 在99年7.20去北京回来,给单位写了“保证”。现郑重声明:不符合正法时期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3/1122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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