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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长民 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重,在邪恶的迫害和压力下,我做了不该做的事,写了不该写的东西,说了不该说的话,还有亲友代替我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深感痛悔。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写、所说和他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5/112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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