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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虹霞 我是1998年得法的。在7.20以后,有两个公安人员到我家中,逼问我到北京的目地,去干什么。我说了一些不在法上的话,给自己修炼路上抹了黑。特此声明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大法,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走好正法修炼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5/112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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