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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娟娟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曾经写过、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现特此声明统统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5/1124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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