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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丛华 我因发大法真相材料被非法拘留,后被送劳教所,因身体极度虚弱劳教所不收,家人接我时替写的什麽保证我一概否认,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10-04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4/185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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