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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琦玉 我在2002年6月17日,因進京被抓非法判三年教养,在这期间我写的“悔过书,揭批”和我所说的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都声明作废。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坚定修炼真善忍,走好今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8/112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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