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桂俊
九九年7。20之后,在公安局的强制下违心的很不情愿的写了不去省,北京上访,不集体聚集的保证,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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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4/9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