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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春玉 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月20日后,单位领导对我進行所谓的“劝说”。因为自己对法理解不深,人心重,写了一份所谓的“炼功经过”。今年看到《九评》后,使我彻底醒悟。认识到当初写的“经过”是错误的行为,是对邪恶的妥协,是自己学法不深的结果。为了加倍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过失,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经过”作废。今后静心学法、实修,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10/19/1126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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