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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文中 本人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进京上访被抓回当地看守所关押时所写的“保证书”、政保人员编写,自己所签的字、在单位时写的“保证书”、签的字等,都是被逼的。在此声明一切所写的、所签的字作废。今后将“坚修大法紧随师”,走好圆满路上的每一步。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5/18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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