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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洪梅 居委会逼我儿子代我写的“保证书”和替我签的名字全部作废,我在派出所说的“保证话”作废。感谢伟大慈悲的师父能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以后要多做讲清真相洪法的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勇猛精进、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5/18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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